问题 | 合伙企业债务的性质是什么 |
释义 | 一、合伙企业债务的性质是什么 1.合伙企业的债务是指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公司债务。 2.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同于合伙人个人的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主体是合伙企业,其偿还的担保是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合伙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及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的份额。 二、合伙企业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合伙企业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协商解决:合伙人之间可以就债务纠纷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2.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3.诉讼解决: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 1.全额清偿的原则。这里的全额清偿是指对债务的全额清偿,不包括合伙人的权益,即清算人在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支付清算费用(即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人应得报酬、公告费、咨询费、诉讼费及其他因清算发生的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保险费用、合伙企业应缴未缴的税款后,确认合伙企业的财产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依法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将属于债权人的财产全额偿付给债权人。这一原则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前提。如果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先合伙企业债权后合伙人债权的原则。清算人只有在全额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后,才能以所剩资产向合伙人返还其出资和分配收益。在清偿完合伙企业债务前,即使其财产具有向合伙人分配的余地,清算人也不得先向合伙人分配财产。 3.按照约定分配合伙企业财产的原则。在合伙关系中,协议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准则,是合伙人权利义务产生的依据,协议约定了财产分配办法的,企业清算完毕,即应按规定的办法和比例分配所剩财产,未约定办法和比例的,依据法律规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所剩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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