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被告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被告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离婚诉讼应提交的证据有: 1.证明被告是婚姻当事人、具有诉讼能力的相关材料,例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2.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证明子女问题的相关证据,例如,抚养协议、子女生活费等; 4.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案件被告方不出庭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法院会怎样处理应当根据以下情形具体判断: 1.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的,法院一般会进行缺席判决,法院会对被告方进行传唤,如果经过两次传唤被告方无正当理由还不出庭的,法院会对其进行拘传。被告方拘传到庭后法院会进行审理,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2.如果被告方确实无法到庭,如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或者下落不明的;又或者被告方虽然没有到庭,但是依法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则法院此时会进行缺席判决。对于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 三、离婚案件被告方可以全权代理吗 离婚案件不可以全权代理,因为离婚案件是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不能特别授权代理人单独出庭,只要当事人能出庭且能表达意思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出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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