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同意离婚需要多久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对方同意离婚需要多久 1.起诉离婚双方同意大概三个月到六个月可以判离。 2.若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并且经过调解无效的可以判离;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4.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起诉离婚对方同意离婚必需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离婚诉讼必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 三、起诉离婚对方同意离婚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离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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