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离婚之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之后再婚登记需要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离婚之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之后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三、离婚之后再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其他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