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债务和财产怎么分割 |
释义 | 一、离婚的债务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的债务和财产分割: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债务分割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划分 夫妻离婚债务的划分方式: 1.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予分配; 2.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由双方连带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三、离婚的债务需要进行公证吗 离婚的债务不需要公证。当然如果当事人想进行公证的,法律也不会禁止。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只要是双方自愿作出的,且内容合法,不需要进行公证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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