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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多长时间结案
释义
    一、劳动仲裁审理期限多长时间结案
    劳动仲裁需要四十五日才能结案,该期限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之日开始计算;如果案情复杂的,则可依法延长不超过十五日再结案,但是仲裁庭需要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怎么写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网提醒您,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劳动仲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劳动仲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了与被申请人之间争议为劳动争议;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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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