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治疗误工费怎么算 |
释义 | 一、工伤治疗误工费怎么算 因工伤而耽误工作的,一般没有误工费,但是在接受治疗的期间会有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是按照职工的原待遇标准来支付的,且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进行支付,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治疗后工资不给怎么办 1.与老板协商工资发放的具体时间,可以要求老板出具拖欠工资的欠条; 2.前往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工伤延期治疗如何申请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者工伤申请延期的,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只要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自己延期非自身原因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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