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侮辱他人算什么违法行为 |
释义 | 一、侮辱他人算什么违法行为 侮辱他人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侮辱他人的立案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予以立案。犯侮辱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是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三、侮辱他人要赔偿精神损失吗 被人辱骂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被人辱骂后,如果辱骂人恶意捏造、歪曲事实损害自身名誉的,该行为构成违法,属于侵权行为,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本人可以要求辱骂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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