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自书遗嘱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 1.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不能受欺诈、胁迫; 3.不能伪造遗嘱; 4.遗嘱内容合法、不能被篡改; 5.遗嘱所处分的遗产必须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 二、自书遗嘱具体要写哪些内容 自书遗嘱应写明: 1.遗嘱人基本的身份信息; 2.遗产情况; 3.遗产的分配; 4.委托人信息; 5.注明年月日。 6.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7.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8.必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三、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区别 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区别如下: 1.遗嘱的订立程序不同,自书遗嘱一般有被继承人亲自订立;公证遗嘱需要被继承人到公证处,在相关工作人员配合下完成。相对而言,公证遗嘱程序要复杂一些。 2.遗嘱的效力不同,自书、代书、口头和录音遗嘱,不得更改和撤销公证遗嘱,也就是说目前公证遗嘱效力最强。 应当注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的法定形式。法律要求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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