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一、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应为适用强制医疗制度的行为要件; 2.经法定程序鉴定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强制医疗制度适用对象方面的要求; 3.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则规定了强制医疗制度的危险性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二、强制医疗的费用谁来承担 对于强制医疗费用是由国家承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三、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如何出院 法律网提醒,如果精神病人在强制医疗期间,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治疗且有好转,而且不具有人身危险性,经过判定不再需要强制医疗之后是可以出院的。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向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