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伪造证据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
释义 | 一、原告伪造证据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伪证的处罚规定是:一般犯罪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伪造证据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伪造证据立案标准如下: 1.与案件情节有证明关系的人作伪证使他人受到刑罚或轻罪重判的; 2.使得一方应当受到刑罚的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重罪轻判的; 3.行为造成了冤案、假案或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销毁、隐匿罪证或制造伪证; 5.违章行为导致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 三、伪造证据法院作出判决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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