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多久移交法院执行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多久移交法院执行 行政处罚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三个月内可以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内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容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要怎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由法院依职权调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要快,申请人就得尽量多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律网提醒您,有财产可供执行是执行到位的前提。 2.在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法官会根据可执行财产性质依法对该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责令被执行人在限期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处理该财产,包括:扣划存款、委托评估拍卖动产、不动产等。对财产的处理原则,一般是:容易变现的先处理。 3.对于拘留被执行人,一般是因为被执行人违反《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但对被执行人的拘留,不影响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 4.关于被执行人被拘留后,被担保出来,应该是有第三人向法院提出执行担保。执行担保一般为财产担保,也不排除保证人担保。对于财产担保,如果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不履行,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如果是保证人担保的,法院可以裁定执行保证人的相应财产。 ![]() 三、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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