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否要求债权到期未履行 |
释义 |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否要求债权到期未履行 不要求,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只要是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因为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等方式受到影响的,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实施了不合理的处分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自动消灭。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