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房产怎么处理好 |
释义 |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房产怎么处理好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房产多久办好过户 房产赠与过户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可以办好。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房产怎么办理过户 赠与房产过户流程主要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到当地的房产公证处办理公证; 3.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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