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户口户籍证明是什么 |
释义 | 一、集体户口户籍证明是什么 集体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集体户口户籍证明也是如此。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二、集体户口户籍证明怎么开 集体户口证明开具的流程如下: 1.先到单位借出户口单页; 2.再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拿着户口单页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有的地方直接在户口单页复印件上盖章,同样具有户籍证明效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三、集体户口证明需要本人去吗 法律网提醒,集体户口证明需要本人去。集体户口,办理时若需要户口复印件必须本人亲自办理的。集体户口负责人需要确保领取的集体户口复印件是本人,避免他人冒用领取资料暂不可以他人代为领取,但是对于未满18周岁情况,可以由监护人带上出生证明等资料代为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贿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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