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需要什么资料和材料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申请再审需要什么资料和材料 1.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二、行政诉讼申请再审多久结案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此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三、行政诉讼申请再审被驳回如何处理 当事人行政诉讼再审申请被驳回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人民法院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或逾期对再审申请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检察院就该事由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 法律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法院基于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作出再审判决、裁定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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