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继承房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房屋继承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继承房产办理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继承房产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合法继承房产的继承证明,比如遗嘱或者身份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房屋产权证书。 4.其他登记所需的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继承房产办理需要什么费用 继承房产办理需要以下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产过户的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房产过户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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