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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级别管辖解释是什么
释义
    一、对级别管辖解释是什么
    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
    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区别在哪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区别:
    1.管辖的区域不同。级别管辖一般指上下级区域管辖,譬如:省管地(市)、地(市)管县(市),俗称块块管理专属管辖一般指行业或系统管辖,俗称条条管理,譬如:铁路总公司对下面的铁路局、铁路分局、铁路站等。
    2.管辖的性质不同。级别管辖属于政府管辖,具有区域性、全面性、社会性专属管辖一般具有行业性、专业性、服务性。
    3.管辖的权限不同。级别管辖是政府行为,立法、执法、司法全面管辖专属管辖只对所管辖的行业行使权利,超过行业范围无权管辖。
    
    三、级别管辖范围的规定
    法律网提醒,级别管辖的规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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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6: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