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的质量等级如何评定标准 |
释义 | 一、工程的质量等级如何评定标准 工程的质量等级的评定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何时退还最合适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三、工程质量有问题怎么收集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收集证据的方法有: 1.在施工现场收集证据时,应考虑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固定方法和保存方法,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场地会被覆盖或破坏,有些动作,摄影背景很难区分场地的实际位置; 2.制作调查记录,通过对施工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现场代表、监理人员、材料管理员访和调查,制作调查记录,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书面证据; 3.工商查档方式; 了解施工企业的资质和经营业绩,对合同的有效性、法律文件的执行和诉讼主体的资质具有重要意义 4.收集所有可能收集到的书面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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