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继子女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 |
释义 | 一、过继子女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 过继孩子需要的手续: 1.过继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4.过继后,依法办理户口登记。 孩子过继,收养人拟收养孩子须提供的材料: 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地址,如已生育子女须复印子女的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 二、过继子女后父母的义务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过继子女的义务如下: 1.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都不得遗弃和虐待。养父母子女间的上述义务,不因养父母离婚而解除。养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不得拒绝承担抚养义务。同理,养子女独立生活后,对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履行赡养义务。 2.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的养子女对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害时,养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3.父母与养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同属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和剥夺养子女的继承权,也不得减少养子女的继承份额。 三、过继子女可以上户口吗 过继子女可以上户口。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已婚的带上结婚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再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3.具体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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