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
释义 |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婚需要以下证件和材料: 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等证件和资料。再婚的一方还应带上离婚判决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材料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婚要交钱吗 法律网提醒您,领结婚证不需要交钱。各省市区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这就意味着原先9元的结婚证将正式步入0元时代。婚姻登记对象可以享受婚姻登记“零收费”政策,只要双方符合政策,登记领证全免费。去领结婚证的时候,男女双方只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材料,双方都符合结婚条件的,就可以到民政局进行免费的婚姻登记,领取到结婚证。 ![]() 三、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婚登记的地点 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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