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关系是什么 |
释义 | 一、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关系是什么 总承包承单位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对于分包工程的质量,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都要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对分包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为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对因分包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或其他受损害人既可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也可以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责任,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不得推诿。 二、总承包单位需要什么资质 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管理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 三、总承包单位可以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吗 法律网提醒您,工程总承包不可以将主体分包。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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