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发票有什么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不动产发票有什么法律效力 不动产发票有以下法律效力: 1.证明当事人购买了房地产; 2.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凭证; 3.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的登记材料; 4.以及可以证明当事人依法缴纳相关税款,合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不动产发票是地税部门的发票,不动产自开发票专门用于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业务使用,其是由开发商开的。 二手房是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开的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行业开的发票,就是不动产发票。二手房有了不动产发票,可以说明已缴纳契税等相关税收。 二、不动产发票开具的要求 1.要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手工开具的没有效力; 2.自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开具《不动产发票》; 3.发票要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4.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三、增值税发票与不动产发票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增值税发票与不动产发票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前身,一个是现身。不动产发票是增值税发票的前身,现在已经不再使用了,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前由地方税务局发售给不动产经营单位使用的不动产销售发票。而增值税发票是由国税部门监制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对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小规模纳税人和消费者个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引用法条: [1]《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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