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申请材料包括什么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申请材料包括: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二、交通事故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 1.当事人向法院进行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提供担保; 2.法院在收到保全申请后作出裁定; 3.如过裁定作出保全措施,就会以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保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交通事故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