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国后土地使用年限多久算正常 |
释义 | 一、建国后土地使用年限多久算正常 建国后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至70年。娱乐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住宅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对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样处理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可以申请续期。如果不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 三、土地使用年限和产权年限一样吗 土地使用年限不等于房屋产权年限。房屋所属土地具有使用年限,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房屋产权没有年限,不存在年限到期问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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