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50年如果到期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住宅土地使用年限50年如果到期了怎么办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50年如果到期了可以到住宅所在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续期费用,即可办理续期。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住宅土地使用证丢失了怎么办 住宅土地使用证丢失了,可以到土地主管部门登记挂失并登报公告后,再办理补办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从获得土地使用权之时就开始算起。我国法律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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