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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拍卖房产的程序是如何的
释义
    一、法院拍卖房产的程序是如何的
    法院拍卖房产的程序如下:
    1.去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
    3.评估结果出来后,拍卖保留价根据评估价值确定;
    4.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交易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等。
    根据相关规定,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二、法院拍卖房产的过户费用由谁支付
    法院拍卖的房产过户费用由买家交付。拍卖的房产除了过户的手续与普通的房产交易有所差别以外,税费方面都是一样的。其他的费用还有相关部门所收的房产没有缴纳的生活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入住费等费用,这些也都是有买家支付的
    
    三、取得法院拍卖房产需要多久的时间
    取得法院拍卖房产需要的时间一般在六个月左右。委托评估机构对查封涉案房屋进行价值评估需要两个月左右,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需要两个月左右,法律文书送达及公告送达需要两个月左右。
    法律网提醒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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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