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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纠纷鉴定流程是什么
释义
    一、医疗纠纷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鉴定流程是:
    1.纠纷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纠纷鉴定费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或者患者承担。根据法律规定,事故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三、医疗纠纷鉴定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6.其它。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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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0: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