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自挪用他人财产开庭会怎么判 |
释义 | 一、私自挪用他人财产开庭会怎么判 私自挪用他人财产可能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私自挪用他人财产构成侵占罪的要件是什么 1.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自己管理之下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4.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心态。 三、私自挪用他人财产构成侵占罪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私自挪用他人财产构成侵占罪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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