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伤情鉴定流程 |
释义 | 一、故意伤害伤情鉴定流程 故意伤害伤情鉴定申请的流程是为公安机关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二、故意伤害伤情鉴定多久能做 法律网提醒您,伤情鉴定需要三天才能做,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三、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伤情鉴定,适用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伤情鉴定结论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伤残鉴定则适用于民事案件,伤残鉴定结论多用于确定民事赔偿责任。 2.鉴定机构不同。伤情鉴定是由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伤残鉴定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或申请法院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3.鉴定时机不同。伤情鉴定的鉴定时机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伤残鉴定的鉴定时机是伤残程度鉴定需被鉴定人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 4.依据的技术标准不同。 5.等级划分不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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