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有哪些 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有: 1.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 2.核实全体合伙人身份,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 3.办理企业登记,予以登记的,领取营业执照。 4.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6、开始经营。 二、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两个或多个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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