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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无效如何处置
释义
    一、婚姻无效如何处置
    无效婚姻的处理: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二、婚姻无效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条件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被宣告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婚姻无效需要法院确认吗
    无效婚姻需法院确认,而且只能由法院确认。无效婚姻是没有效力的,只有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下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受到胁迫以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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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