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区别与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区别与规定是什么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2.取得方式不同。 3.权利义务不同。 4.期限不同,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 5.房屋类型不同。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规定是: 1.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的出让方式就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 二、划拨土地转让的流程 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等资料。 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 4.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 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6.公开交易,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7.签订转让合同。 8.办理出让手续。 三、划拨土地征收怎样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划拨土地征收的赔偿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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