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
释义 |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民法典中的规定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进行确定。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注意什么 1.填写完整。在流转合同中要填写出让方、受让方的姓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受让方如果是单位,要注明单位法人姓名,当事人是农户的,一般情况下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同时,还要填写流转土地的名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坐落(东南西北相邻的地块名称)和面积(长宽的长度和面积的亩数)。 2.注意日期。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要写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签订日期。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流转的年限和起止时间要明确,填写时间应从合同签订之日到承包期限截止日计算,合同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承包期限截止日。 3.流转费及支付方式。流转双方协商流转价格,计算年总流转费,并确定流转费于每年几月几日支付,以及是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支付。 4.写明纠纷处理办法。规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的处理方法。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哪些种类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方式有: 1.交换是指承包人交换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以方便耕济组织的承包地块,交换土地承包经营权; 2.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3.转让是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经发包人同意,将其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与发包人建立新的承包关系的行为; 4.租赁是指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别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承租人必须按照土地租赁合同使用土地,并向土地承包人支付租金; 5.入股是指为了发展农业经济,土地承包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或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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