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提供什么证据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需提供什么证据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 7.财产清单; 8.双方经济状况; 9.住房的证据材料;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等。 二、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起诉离婚哪个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的管辖规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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