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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祖产的房子是否可以享受居住权
释义
    一、农村祖产的房子是否可以享受居住权
    农村祖产的房子可以享受居住权。农村祖产房子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同意设立的有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居住权在哪些时候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时间如下:
    1.居住权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自由在居住权合同中约定居住权期限,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例如,住宅所有权人给未成年人设立居住权的,可以约定居住权至居住权人成年时消灭,作出如此约定的,居住权人成年时,居住权即消灭。再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居住权消灭,作出如此约定的,约定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因期限届满消灭的,居住权人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死亡。当事人可以根据意思自由约定居住权期限,如果没有约定,居住权一般至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
    
    三、居住权协议书没有公证有效吗
    居住权协议书没有公证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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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