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材料上有哪些具体要求 |
释义 | 一、对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材料上有哪些具体要求 申请强制执行所需准备材料有: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撤销的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的撤销方式: 1.申请执行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执行局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期限的,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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