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来办理结婚证 |
释义 | 一、是否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来办理结婚证 不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来办理结婚证。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二、结婚证丢失可以异地补办吗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能不能易地补办结婚证,要看您所在省份的具体情况,您可向当地民政局咨询。 三、结婚证遗失如何处理离婚手续 结婚证遗失处理离婚手续的方式是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当事人结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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