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是否须承担债务的责任 |
释义 | 一、夫妻双方是否须承担债务的责任 夫妻债务原则上是共同承担。但如果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对外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属于夫妻债务的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属于夫妻债务的有: 1.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为共同债务的; 2.夫妻双方因为承担家庭的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3.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或夫妻中一方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应的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家庭或者配偶分享所产生的债务; 4.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为治病,以及为了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产生的债务; 5.夫妻双方因为抚养子女所产生的债务; 6.夫妻双方因为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产生的债务; 7.为了支付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的培训费或者教育费所产生的债务; 8.为了支付正当且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9.其他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 三、夫妻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 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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