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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有哪些不同之处
释义
    一、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有哪些不同之处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区别在于:
    1.继承主体不一致:法定继承人的主体可以是近亲属;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指定的继承人;
    2.继承份额不一致:法定继承的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是根据遗嘱中的约定继承人;
    3.继承人范围不一致。法定继承人必须是法律的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遗嘱继承的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法定继承要进行公证吗
    法定继承不一定要进行公证,只要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并且没有遗嘱等就行,公证不是法定继承的必备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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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