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程序中单方面起诉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
释义 | 一、离婚的程序中单方面起诉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结婚证、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这些文件通常需要在离婚程序开始前提交给法院。 2.婚姻关系证明:例如结婚登记记录、婚姻状况证明等。 3.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双方分居、争吵、打架等的照片或视频,以及对方出轨、家庭暴力等的证据。 4.子女抚养和教育方面的证据:例如子女的出生证明、成长照片、教育费用清单等。 5.其他相关证据:例如财产证明、债务证明等。 二、提出离婚起诉多久开庭审理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一般三十天到四十天左右就开庭了。 根据法律,有1-7天的立案审查时间,1-5天的送达起诉状的时间,再加上30天的举证期限,到开庭一般要32-42天时间。领开庭传票的时间要早些。 立案后根据承办案件法官时间不同,一般一个月左右开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法律规定应当判离的情况,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在第一次驳回后停6个月且分居的情况下再次起诉,法院在此情况下一般都会判离。 三、离婚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6.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