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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事件鉴定时效是多长时间
释义
    一、医疗事故事件鉴定时效是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效为1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鉴定一般不超过48小时,有冷存条件的可延长7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如何申诉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会诊意见、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等;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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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