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什么情形不予医师执业注册 |
| 释义 | 一、什么情形不予医师执业注册 下列情形不予医师执业注册: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或者被依法禁止从事医师职业的期限未满; 3.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 4.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注册不满一年;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 《医师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或者被依法禁止从事医师职业的期限未满; (三)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 (四)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注册不满一年;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 受理申请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并说明理由。 二、医师执业注册的材料 注册执业医师证所需材料有: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期彩色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申请人所在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三、医师执业注册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执业医师的注册流程有: 1.完成电子化注册;点击业务申请“注册”; 2.等待单位审核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完成信息确认; 3.提交纸质材料去卫健委办理资格证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一十六条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