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提供哪些具体的文件 |
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提供哪些具体的文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二、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期限是六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三、强制执行费谁来承担 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有关裁决结果的,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理的,相关费用由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来认定。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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