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见的行政强制措施指的是哪些 |
释义 | 一、常见的行政强制措施指的是哪些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适用过程中只要达到行政目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 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使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教育其遵守法律;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以及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 3.法律后果不同:行政处罚是为最终制裁相对方的违法行为,因而在处罚内容上主要表现为课以或增加相对方的义务;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目的得以实现,其本身不给相对方课以或增加义务。 4.适用的频率不同:行政处罚适用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即一事一罚或一次性处罚,不能对同一事多次进行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同一相对方持续适用,直至达到行政目的。 5.诉讼结果不完全相同:行政强制措施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诉讼中对违法或适用不当的,人民法院只能判决撤消;部分行政处罚行为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对其中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三、行政强制措施可诉吗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强制措施是可诉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受理事项如下: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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