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方面有哪些显著的差异 |
释义 | 一、在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方面有哪些显著的差异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2.法律地位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单位与个人,而仲裁机构属于第三人; 3.法律后果不同,劳动监察一般属于行政行为,仲裁机构属于民事行为。 二、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申请书如下写: 1.要写明申请方、被申请方的基本情况。 2.写明申请事项。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 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 三、劳动仲裁多长时间出结果 劳动仲裁一般四十五天内出结果。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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