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求恢复强制执行需要哪些必要的证据材料 |
释义 | 一、要求恢复强制执行需要哪些必要的证据材料 要求恢复强制执行需要以下必要的证据材料: 1.恢复执行申请书; 2.执行依据,判决书、调解书等; 3.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结案文书; 4.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代为恢复执行的,需另外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材料; 5.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强制执行恢复怎么申请的 恢复执行有以下四种方法: 1.申请执行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2.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 4.法院查询后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会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如果符合恢复执行条件,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 三、恢复强制执行申请条件 恢复强制执行申请条件: 1.申请的该强制执行程序之前被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2.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可执行的证明材料,且经法院核实,材料不得进行伪造、变造等要保证真实性; 3.不能超过法定期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需要在法定规定的期限范围内,注意时效问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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