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属于女方一方的财产有哪些 |
释义 | 一、婚后属于女方一方的财产有哪些 婚后属于女方一方的财产有: 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关于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问题。这些财产具有人身性质,故只能归该方个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还明确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关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问题。基于意思自治原则,立法应尊重遗嘱人和赠与人的意愿,保护其个人财产的处分权。所以,这些财产应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关于夫妻个人财产中“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问题。对此,法条中没有明确列举。依现实生活,它主要是指夫妻各自日常生活、职业所需的专用物品,如个人使用的衣服、书籍、首饰等。但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一方因其职业所必须的价值较大的物品,以及摩托车、小汽车等生活资料,虽属个人使用,也应视为共同财产。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关于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的财产的问题。这是概况性规定,包括立法没有具体列举的其他所有应当归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夫妻双方约定归个人的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 二、个人财产公证去哪里办 个人财产公证去公证处办理。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 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三、个人财产公证怎么办 个人财产公证的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2.审查。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法律网提醒您,公证时应当准备好各自的身份证明、与财产公证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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