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条件的民事行为的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一、附条件的民事行为的含义是什么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附条件合同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附条件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三、附条件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类 法律网提醒您,附条件合同包括以下种类: 1.根据所附条件的性质可分为,附期限合同、附行为合同等; 2.根据条件所产生的后果可分为,附条件生效、附条件时效、附条件解除等; 3.附条件合同包括的其他种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