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抵押登记后是否允许进行转让手续 |
释义 | 一、房产抵押登记后是否允许进行转让手续 房产抵押后可以转让,房产进行抵押后,抵押人可以转让,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可以证明该转让行为会损害其权利,可以请求抵押人对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其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的,抵押人应当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 三、欠款房产抵押有风险吗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抵押借款的风险有: 1.违约风险。一旦贷款出现违约,抵押的房屋面临拍卖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资金短存长贷难于变现的风险,流动性是银行保证资产质量的一条重要原则。 3.经济周期风险。 4.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的变动给银行资产价值带来的风险,它是由其业务短存长贷的资本结构所决定的,利率的波动无论是涨还是跌对银行都会带来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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